通知
院内各本科班级:
根据《学生手册》相关文件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辅导员审核,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,拟推荐下列同学获得2023-2024学年年国家助学金(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。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。受理电话:28008581。
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0月31日